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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督办、综合调研、文书档案、机要保密、维稳信访、年鉴编纂、办公自动化、公务接待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意识形态、合法合规性审查、法律咨询、市供销社网站建设工作。指导系统文化建设、依法治社、从严治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市供销社机关及直属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市供销社机关党的建设、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和群团等工作。

  (二)经济发展与数字化科:负责系统发展规划拟订、大数据平台建设、统计及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指导系统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及开展农资及棉花等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经营储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数字供销网建设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处突、防灾减灾综合管理工作。

  (三)农村合作指导科:负责系统行业指导体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综合业绩考核及评价工作。推动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单位发展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建设。牵头组织协调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工作。负责供销系统项目开发、论证、立项、科技攻关。

  (四)流通与社区合作科:负责指导系统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农产品进城、日用消费品下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城市社区经营服务网点的规划、布局、建设。负责对市场的分析、预测、预报工作;负责农业会展和品牌推广工作。指导推动政府委托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系统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负责指导系统企业改革发展、对外合作交流、联系社团工作。负责系统内消费帮扶、食品安全等工作。

  (五)财务审计与资产管理科:负责指导系统财务、会计、审计和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供销社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预算、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工作。负责市供销社资金的管理,履行会计监督职责。负责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统筹平衡、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和汇总系统财务会计报表负责市本级企业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本级社有企业审计监管、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开展重大经营项目的评审、风险控制工作。负责金融业务合作、合作发展基金、市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人事科:负责承担市供销社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统战、机构编制、干部监督、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职业技术评审鉴定、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因私出国(境)等工作。

  (七)监事会办公室:负责市供销社监事会日常工作。了解反映监事会成员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指导系统监事会工作。组织协调开展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重大投资等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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