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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主要职责,巴中市供销社内设7个机构:

  1.办公室

  负责草拟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负责综合目标的制定、考核、检查管理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承办;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政治活动;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文秘、印章、档案、保密、安全维稳、社务信息、车辆管理;负责本系统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协调和处理。

  2.综合业务科

  指导各县(区)基层供销社业务的开展;负责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农副产品的组织供应、储存;负责本系统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组织实施农村新网工程建设;检查指导本系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的落实情况;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的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对农村市场的分析和预测、预报;指导社办工业的发展、业务开拓等工作;负责编制发展规划,指导技术改革和新产品的开发;负责项目开发、论证、立项、科技攻关;负责本社系统外经贸和招商引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好本系统商品质量监管、产品认证等工作。

  3、社务指导科

  负责供销社的社务工作,协调与县(区)供销社的关系;负责有关供销社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改革、改制、重组、发展工作;负责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在组织、管理、经营上实行开门开放办社,完善为“三农”服务的体系并指导农村专合组织的发展等工作。

  4.财务审计科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务、审计、信贷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本系统财务、会计、审计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和监督会计、审计法规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负责管理各项资金,汇总系统财务、审计、基本建设报表;负责指导本系统增收、节支、扭亏增盈工作。

  5.资产管理办公室

  负责对全系统国有、社有资产进行登记、清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市系统新建营业网点、商场、交易市场、房地产纠纷及赔偿有关工作;负责拟定国有、社有资产管理规章和制度;组织企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工作;制定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体系;组织社有资产经营和绩效考评,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6.人事科

  负责市供销社机关及直属企业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职称评聘、干部考察、政策性安置工作;制定本系统职工培训计划,负责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和管理离退休人员的有关工作;负责填报各类人事报表等工作。

  7.信访科

  负责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负责管理、交办、转送信访人员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负责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负责督促检查下级社信访事项的处理;负责研究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信访工作;负责对本系统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和承办等工作。

  8.资产管理中心

  负责拟定市供销社系统社有资产管理制度;组织企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和登记工作;制定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体系;组织社有资产经营和绩效考评,维护供销社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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