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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巴中市供销合作社部门决算

文章来源:财务审计与资产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5-09-30

  2024年度巴中市供销合作社部门决算

  (部门公开)

  目录

  公开时间:2025年9月24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巴中市供销合作社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中央“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指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2.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

  3.履行社有资产运营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发展社有企业,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根据授权对重要生产生活资料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4.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城乡消费品流通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和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等业务活动。参与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承担国有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运营和管护。

  5.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基层供销合作社,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6.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市供销社直属社团。参与对外合作,密切经济、技术交流活动。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市供销社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属二级单位1个:巴中市供销合作社资产管理中心;下属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下属单位与机关统一预算,没有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78.6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2024年度预算收入978.67万元,比上年预算收入788.39万元增加190.28万元,增加24.13%,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巴适购”电商平台建设补助、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金华-巴中)等企业发展资金项目;增人增资及社会保障缴费预算收入总数增加等。

2024年度支出978.67万元,比上年支出788.39万元增加190.28万元,增长24.13%。支出增加主要是财政追加“巴适购”电商平台建设补助、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金华-巴中)等企业发展资金项目;增人增资及社会保障缴费预算支出总数增加等原因。

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78.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8.67万元,占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7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9.97万元,占56.20%;项目支出428.70万元,占43.8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78.6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2024年度预算收入978.67万元,比上年预算收入788.39万元增加190.28万元,增加24.13%,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巴适购”电商平台建设补助、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金华-巴中)等企业发展资金项目;增人增资及社会保障缴费预算收入总数增加,年末没有资金结转到下年等原因。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8.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0.28万元,增长24.13%,支出增加主要是财政追加“巴适购”电商平台建设补助、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金华-巴中)等企业发展资金项目;增人增资及社会保障缴费预算支出总数增加,年末没有资金结转到下年等原因。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8.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6万元,占总支出的4.89%;卫生健康支出26.29万元,占总支出的2.6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65.13万元,占总支出的88.40%;住房保障支出39.39万元,占总支出的4.02%。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78.6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功能科目:208)支出决算数为47.86万元,收入数47.86万元,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功能科目:20805)支出决算数为47.86万元,收入数47.86万元,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数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功能科目2080505)支出决算数47.86万元,收入数47.86万元,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卫生健康支出(类)(功能科目:210)决算数为26.29万元,预算收入数26.29万元,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功能科目:21011)支出决算数为26.29万元,预算收入数26.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功能科目:2101101、2101102、2101103、2101199)支出决算数为26.29万元,预算收入数26.29万元,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功能科目2101101)支出决算数13.73万元,预算收入数13.73万元,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事业单位医疗(功能科目2101102)支出决算数为5.54万元,预算收入数5.54万元,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公务员医疗补助(功能科目2101103)支出决算数为2.98万元,预算收入数2.98万元,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功能科目2101199)支出决算数为4.05万元,预算收入数4.05万元,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功能科目:216)支出决算数865.13万元,预算收入数865.13万元,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数的1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功能科目:21602)支出决算数864.13万元,预算收入864.13万元,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数完成预算1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功能科目:21606)支出决算数1万元,预算收入1万元,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数完成预算100%。其中:行政运行(项)(功能科目2160201)支出决算数334.34万元,预算收入数334.34万元,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数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功能科目2160202)支出决算数147.70万元,预算收入数147.70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运行(项)(功能科目:2160250)支出决算数102.09万元,预算收入数102.09万元,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功能科目:2160299)支出决算数280万元,预算收入数280万元,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数的1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功能科目:2160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功能科目2160602)支出决算数1万元,预算收入1万元,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数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功能科目221)支出决算为39.39万元,预算收入数39.39万元,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功能科目22102)支出决算为39.39万元,预算收入数39.39万元,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功能科目2210201)支出决算为39.39万元,预算收入数39.39万元,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9.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5.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4.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上年度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观念,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在接待中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持平。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供销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
      无外事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市供销合作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53万元,比2023年度72.08万元增加2.45万元,增加3.3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预算金额相应增加等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市供销合作社无政府采购预算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市供销合作社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公用经费(行政)、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经费、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物体系建设工作经费党建工作经费等3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3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本部门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形成巴中市供销合作社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巴中市供销合作社2024年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62分。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支出。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教育支出(类)是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进修及培训(款)是反映教师进修及干部培训等方面的支出。培训支出(项)是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专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卫生健康支出(类)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事业运行、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指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商业流通事务指反映各级供销社的行政事业支出及商业物资和供销社专项补助支出;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行政运行指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事业运行指反映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反映对从事外贸业务单位、外贸投资单位、从事对外经济合作单位和境外单位的资助。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住房保障支出(类)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巴中市供销合作社2024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巴中市供销合作社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辖资产管理中心事业单位一个,设办公室、经济发展与数字化科、农村合作指导科、流通与社区合作科、财务审计与资产管理科、人事科、监事会办公室。

  (二)机构职能。1.宣传贯彻中央“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指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2.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

  3.履行社有资产运营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发展社有企业,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根据授权对重要生产生活资料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4.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城乡消费品流通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和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等业务活动。参与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承担国有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运营和管护。

  5.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基层供销合作社,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6.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市供销社直属社团。参与对外合作,密切经济、技术交流活动。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4年末,巴中市供销合作社及下属单位实有人数38人,在职在编人数25人,退休人员13人;在职在编25人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7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人员8人,在职在编人员中正处级领导干部3人,二级调研员1人,副处级领导干部3人,四级调研员2人,科级人数13人,科级以下3人,本年无人员变动情况。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巴中市供销合作社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978.67万元,决算报表支出978.67万元,年初预算收入与决算报表收入数持平。

  (二)支出情况。巴中市供销合作社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978.67万元,决算报表支出978.67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功能科目2080505)预算收入47.86万元,支出47.86万元,支出占预算收入的100%;行政单位医疗(功能科目2101101)预算收入13.73万元,支出13.73万元,支出占预算收入的100%;事业单位医疗(功能科目2101102)预算收入5.54万元,支出5.54万元,支出占预算收入的100%;公务员医疗补助(功能科目2101103)预算收入2.98万元,支出2.98万元,支出占预算收入的10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功能科目2101199)预算收入4.05万元,支出4.05万元,支出占预算收入的100%;行政运行(功能科目2160201)预算收入334.34万元,支出334.34万元,支出占预算收入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功能科目2160202)预算收入147.70万元,支出147.70万元,支出占预算收入100%;事业运行(功能科目2160250)预算收入102.09万元,支出102.09万元,支出占预算收入的100%;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功能科目2160299)预算收入280.00万元,支出280.00万元,支出占预算收入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功能科目2160602)预算收入1.00万元,支出1.00万元,支出占预算收入100%;住房公积金(功能科目2210201)预算收入39.39万元,支出39.39万元,支出占预算收入的100%。

  本年取得的主要成效:

      1.“强基固本”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一是建强服务主体。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部署,改造提升乡镇供销社5个,新建村级供销社10个,创建基层供销社示范社15个。新建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6个,供销社为农服务基础进一步夯实。二是完善服务体系。吸纳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入社,培育基层供销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三社”合作示范点10个,5个“三社”合作示范点以村级供销社为主体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托管土地6000余亩。三是提升服务质效。全面完成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下达我市供销系统2024年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面积11.04万亩,获财政补助资金1008万元,23个服务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15万亩。
      2.“上下联动”健全再生资源利用体系。一是加快推进市级分拣中心建设建成市级再生资源骨干企业1家,启动建设投资2亿元、占地91.56亩的集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加工利用于一体的市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成后预计年回收量达25万吨。二是提升县级中转处置能力。指导县(区)社培育锦元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5家。规划建设恩阳、平昌2个县级分拣中心。三是夯实镇村回收基础。投资80余万元新建镇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32个,投资12万元建设标准化回收站点2个。累计建成镇村回收站点203个(其中标准化规范化站点36个)。与73家企业建立家电、废纸、废钢等回收合作关系,全年实现再生资源回收总量达15万余吨,产值3.4亿元。
      3.“守正创新”增强农产品流通质效。一是做强“巴食巴适”区域公用品牌。建成投运全市首家综合性电商平台“巴适GO”,实施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2024年消费帮扶项目,完成消费帮扶订单30余万元,通过“巴适GO”平台发放全市消费券80余万元。开发“礼好巴中”“巴南高铁开通仪式伴手礼”等文创礼盒7款。完成巴食巴适产业协会隶属关系变更,进一步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二是探索“供销+”模式带动农产品销售。与产业园区、工厂、村集体经济合作销售本地优质农产品,组建8个直(村)播团队开展“百村千人”直播活动,实现日订单1800余单、日交易额6万余元,赋能20余个乡镇产业发展。三是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巴货”出巴。市供投集团以市场化方式成功承办省第十届农博会巴中参展活动。在巴中企业(成都)幸福中心总部设置“巴食巴适”展销专柜。开展巴食巴适“五进”等活动,组织全市农业企业参加展会24次,举办各类采摘节7次。深化东西部协作和省内对口帮扶,与内江、自贡、浙江永康供销社开展农产品互推互鉴,销售巴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3000余万元。
      4.“开放合作”扩大社有企业经营规模。围绕农、林、牧、渔全产业布局,培育壮大以市供销投资集团为代表的社有企业。市供销投资集团成立两年时间建成一级子公司6家、二级子公司4家,成功创建为2024年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一是推动“巴山肉牛”全产业链发展。四川空山牛业公司建成川东北最大的肉牛屠宰厂,年屠宰量可达5万头。拓展成都销售市场,建成空山牛成都集散中心,开设网上店铺5家,新发展线下供货超市、餐饮等商家30余户。二是多模式探索发展林业经济。巴中宏源农林公司与成都城投建材集团签订《巴中市10万亩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试点项目合作协议》,向巴中建丰供应工业原料,今年已实现产值1.4亿元。三是整合本地资源发展水产渔业。推动建设川东北最大的水产交易市场,与省内外10余座大中型水库开展合作,今年来累计批发水产品153万斤,销售总额1050余万元。截至目前,市供投集团资产总值超2.5亿元,全市系统社有资产总值达8.5亿元。
      5.“以点带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一是积极争取党政支持。推动市政府与省供销社成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系全省签订协议的三个市州之一。协调市委市政府领导调研供销工作7次。市、县供销社通过引才、遴选、公招、军转等新招录21名干部充实供销社人才队伍。近两年市属社有企业争取到位各类改革发展资金1970万元。二是实施全省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县项目。平昌县供销社实施全省首批供销为农服务平台试点县项目,建设3000㎡供销超市和1个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在全省15个试点县项目中绩效评价第三,项目财政资金增加到405.9万元。巴州区成功入选全省第二批供销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县,在大和、水宁寺、清江等7个乡镇购置经营服务场地、改造经营服务网点。三是推动“政务服务+供销”试点。市巴食巴适公司、巴州区大罗塘供销社在经开区市民之家、巴州区大和乡开设“政务+供销”综合服务区,开展农特产品销售,提供农产品购销、农业社会化服务咨询等服务。四是开展“交商邮供”融合发展试点。推进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经营服务网点与寄递物流服务站点融合发展。巴州区建成村级“交商邮供”服务网点12个,通江县供销社完善100个“交商邮供”融合发展村级点位功能。五是推进“绿色农资”升级试点行动。建立农资价格和购销存情况定报制度,南江、平昌成功获批开展“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今年以来调运销售农资10.5万吨。平昌县供销社承担县级农资储备任务,服务保障更高水平的粮食安全。
      6.“刮骨疗毒”强化干部作风建设。一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出台《巴中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举办专题读书班1次,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集中学习3次、专题学习研讨4次,班子成员讲党课5次,开展谈心谈话5次。参观化成廉政教育基地和巴中监狱警示教育活动2次,法院旁听案件审理1次,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聚焦身边人违法乱纪案例提高党纪学习成效。二是着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全市供销系统典型违纪违法案例“以案促改”为契机,召开以案促改推进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常态开展警示警醒活动。建立市供销社“捞起来、钉着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台账,聚焦“四风问题”和“基层治理”2个方面梳理问题2个,并限时完成整改。三是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常态化对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开展监督、调研,对相关县区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和全省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县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6次,对3家市本级社有企业开展财务收支专项审计,切实防范经营风险和廉政风险。2024年6月,巴中市社监事会利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经验被全国总社监事会《简报》作为交流经验刊发。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巴中市供销合作社2024年收支平衡,年末没有资金结转到下年。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19分,得分17.82分)
      抽选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工作经费项目、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经费项目、供销综合改革工作经费项目3个,按绩效自评履职效能总分19分折算,分别赋分7分、6分、6分,自评分别得分6.54分、5.58分、5.70分,合计17.82分。
     (1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工作经费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计划完成预算的100%。指导全市系统开展农资储备、供应和市场监管工作,保障全市系统农资供应,为农民和各类经济组织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等系列化服务;配合职能部门打击假冒伪劣农资,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农资销售与技术结合,推动农业规模经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强化供销社为“三农”服务功能。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产出指标 65 数量指标 30 1.指导、配合监管全市供销社系统开展农资销售、价格监测等工作,提高系统农用化肥年销售量 10 8.48
2.指导、配合监管全市供销社系统开展农资销售工作,提升系统农药年销售量 10 10
3.指导、配合监管全市供销社系统开展农资销售工作,促进系统农用三膜销售量 10 10
质量指标 15 1.宣传落实《农药管理条例》 5 5
2.创新机制促进农资经营企业发展 5 4
3.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系统农资企业经营市场监管 5 5
时效指标 10 组建县域农资配送服务中心,改造庄稼医院,搞好农资储备、配送、技术服务等工作,搭建农资服务专业市场,助力乡村振兴 10 9
成本指标 10 1.开展指导、督导、配合监管、科技下乡、产业发展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差旅费 5 5
2.培训授课讲解、宣传及资料印刷制作,开展审计、绩效评价等,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费用 5 5
效益指标 30 经济效益 10 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净化农资市场;2.保障农资供给储备,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10 9
社会效益 10 农资采购、调运、储备、供应和科技下乡活动服务进一步加强 10 9
可持续影响 10 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净化农资市场;2.保障农资供给储备,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10 9
满意度指标 5 服务对象满意度 5 服务对象满意 5 5
合计 100   100 95
本项目指标总分100分,得分93.48分。绩效自评履职效能本项满分7分,最后得分7×93.48%=6.54分。
数量指标(30分,得分28.48分),其中:
①指导、配合监管全市供销社系统开展农资销售、价格监测等工作,提高系统农用化肥年销售量:设定目标为≥20万吨,化肥销售促进方面成效显著,实际完成16.96万余吨,得8.48分。
②指导、配合监管全市供销社系统开展农资销售工作,提升系统农药年销售量:目标为≥1000吨,农药销售推动上达到预期,实际达成1007余吨,得10分。
③指导、配合监管全市供销社系统开展农资销售工作,促进系统农用三膜销售量:目标≥500吨,实际达成1189余吨,得10分。
质量指标(15分,得分14分),其中:
①宣传落实《农药管理条例》:覆盖率有所突破,得5分。本年,针对全市各区县进行农药管理条例的宣传推广,覆盖面达到100%。
②创新机制促进农资经营企业发展:指导服务能力有所提升,得4分。创新机制的实施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预期目标存在一定差距。
③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系统农资企业经营市场监管:服务能力有所提升,打击农资假冒伪劣产品,得5分。在市场监管协作方面工作有效,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
时效指标(10分,得分9分):组建县域农资配送服务中心,改造庄稼医院,搞好农资储备、配送、技术服务等工作,搭建农资服务专业市场,助力乡村振兴,得9分。相关工作的推进时效上整体较好,但在个别环节或整体进度上与最优情况存在差距。
成本指标(10分,得分10分),其中:
①开展指导、督导、配合监管、科技下乡、产业发展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差旅费:控制在5万元以内,不存在超标情况,得5分。
②培训授课讲解、宣传及资料印刷制作,开展审计、绩效评价等,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费用:控制在5万元以内,不存在超标情况,得5分。
经济效益(10分,得分9分):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净化农资市场;保障农资供给储备,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指导服务能力有所提升,得9分。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在市场净化和农资保障上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某些经济效益的量化指标或深度影响上还有提升空间。
社会效益(10分,得分9分):农资采购、调运、储备、供应和科技下乡活动服务进一步加强,农资销售服务得到社会认可,得9分。社会效益方面表现良好,社会对农资相关服务的认可度较高,但在服务的广度或深度上仍有可改进之处。
可持续影响(10分,得分9分):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净化农资市场;保障农资供给储备,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指导服务能力有所提升,得9分。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奠定了一定基础,对农资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持续影响力的深度和持久性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满意度指标(5分,得分5分):服务对象满意度≥90%,得5分。表明服务对象对相关工作的满意度较高,工作得到了服务对象的认可。
总体而言,本项目在各项指标上表现较好,综合得分为95分。在数量和成本指标上完全达标,质量、时效、效益指标也取得相应的成绩,但在个别质量和效益指标上存在细微提升空间,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整体绩效表现优秀。
2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经费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计划完成预算的100%。认真贯彻《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推动农商互联 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精神,加强农产品购销站点、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积极稳妥的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搭建集“巴中产、巴中造”产品展示展销、本地生活、直播、跨境电商为一体的综合型电商平台、开展“西牛东送”,组织“巴中产、巴中造”产品参加展示展销活动等产销对接活动,拓展农产品销售市场;指导各县(区)抓好春耕生产、食品安全、农产品收购、运输、销售等服务工作,推动数字供销建设、推进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搭建巴中优质农产品走向大市场的桥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农村产业发展。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产出指标 60 数量指标 10 1.指导全市系统新(改)建特色农产品示范基地,改造提升农产品收购站点、为农服务中心、农贸市场,在市内外大中城市建专卖店、销售专柜和加盟店 5 5
2.积极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加强农产品宣传推介,提高“巴食巴适”品牌农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拓展农产品销售市场 5 5
质量指标 30 1.加强农产品零批市场建设,搭建农产品流通平台,增强流通功能 10 9
2.完善农产品购销站点建设,优化购销网络布局,夯实流通根基 10 9
3.发展农产品经营企业,培育农产品流通市场主体,提高企业的市场带动能力 10 9
时效指标 10 搞好农产品收购、运输、销售,搭建巴中优质农产品走向大市场的桥梁,助力乡村振兴 10 9
成本指标 10 1.开展指导流通体系建设业务工作差旅费 5 5
2.开展宣传、咨询、培训、展板等材料、资料制作及印制、审计、绩效评价、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等费用 5 5
效益指标 30 经济效益 10 搭建巴中优质农产品走向大市场的桥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农村产业发展 10 9
社会效益 10 指导全市农产品的产出和销售,助力乡村振兴 ,促进农业产业发展 10 9
可持续影响 10 增强为三农服务功能 10 9
满意度指标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服务对象满意 10 10
总计 100   100 93
 
本项目指标总分100分,得分93分。绩效自评履职效能本项满分6分,最后得分6×93%=5.58分。
数量指标(总分10分,得分10分),其中:
①新(改)建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5个、农贸市场5个、农产品收购站点10个、农产品专卖店等5个,完成了既定任务,得5分。
②农产品销售收入达到或超过8000万元,积极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成效显著,得5分。该指标全面达成,反映出在农产品生产与销售规模拓展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果。
质量指标(总分30分,得分27分),其中:
①加强农产品零批市场建设,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显现出在市场建设和服务提升方面的积极进展,得9分。
②完善农产品购销站点建设,优化了购销网络布局,得9分。全市供销系统流通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
③发展农产品经营企业,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进一步彰显,得9分。在培育市场主体方面获得积极效果,但仍有提升空间。
时效指标(总分10分,得分9分):搞好农产品收购、运输、销售等工作,指导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基本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在助力乡村振兴方面有较好的时效性表现,但在个别环节存在完成进度细微延迟。
成本指标(总分10分,得分10分),其中:
①开展指导流通体系建设业务工作差旅费控制在5万元,得5分。
②宣传、咨询等费用控制在5万元,成本控制良好,各项费用支出符合预算设定,得5分。
经济效益(总分10分,得分9分):搭建农产品走向大市场的桥梁,增加了农户收入,在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取得了经济效益,但可能在收入增长幅度等方面未达到满分标准。
社会效益(总分10分,得分9分):指导全市农产品的产出和销售,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产业发展,指导服务能力有所提升,在社会效益方面有积极贡献,但在对农业产业整体带动的深度和广度上可能还有待加强。
可持续影响(总分10分,得分9分):增强为三农服务功能,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项目在可持续发展方面有较好的基础和前景,但在长期持续影响的稳定性和进一步拓展方面需持续关注与改进。
满意度指标(总分10分,得分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超过90%,工作成效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
总体来看,本项目在产出、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绩效,但在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的部分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后续将就此进一步优化,以提高整体绩效水平。
  1. 供销综合改革工作经费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计划预算的100%。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意见,宣传学习《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按照合作制原则推进全面改革,逐步恢复基层社,承担公益性服务工作,指导扩大服务领域,完善为“三农”服务功能;以专业合作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为农服务中心为载体,推进基层组织体制和服务模式创新;大力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积极推动基层社提质增效,加快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流通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加大基层供销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努力把供销社建成党和政府联结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产出指标 60 数量指标 30 1.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逐步恢复基层供销社 10 10
2.指导全市系统改造提升乡镇供销社5个 10 10
3.指导全市系统巩固提升乡镇供销社。宣传报道,制作宣传资料,各类媒体信息报道等 10 10
质量指标 15 1.指导全市供销系统各县区基层社扩大服务领域 5 5
2.做好供销社综合改革人员培训、开展基层社恢复建设、业务拓展等工作督导和综合宣传报道 5 4
3.发展社属企业,培育农产品流通主体,创新流通方式 5 5
时效指标 5 推进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社属企业运行机制等创新 5 4
成本指标 10 1.开展指导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差旅费 5 5
2.宣传报道、人员培训、宣传资料印制,扶持农业产业发展、基层社恢复,开展验收督导、审计、绩效评价等工作费用 5 5
效益指标 30 经济效益 10 全面恢复乡镇供销社,健全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功能,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村集体经济增收 10 9
社会效益 10 承担公益性服务工作,促进农业发展,推进组织体制、服务模式、治理机制创新 10 9
可持续影响 10 把供销社建成党委、政府抓得住、用得上、信得过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真正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10 9
满意度指标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服务对象满意 10 10
合计 100   100 95

本项目指标总分100分,得分95分。绩效自评履职效能本项满分6分,最后得分6×95%=5.70分。
数量指标(30分,得分30分),其中:
①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逐步恢复基层供销社:分值10分,得分10分。在恢复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工作中,成效显著,全面实现了预期的100%覆盖率目标。
②指导全市系统改造提升乡镇供销社5个:分值10分,得分10分。指导乡镇供销社改造提升5个,圆满完成任务。
③指导全市系统巩固提升乡镇供销社,宣传报道,制作宣传资料,各类媒体信息报道等:分值10分,得分10分。巩固提升乡镇供销社以及宣传工作方面成效显著,达到数量要求。
质量指标(15分,得分14分),其中:
①指导全市供销系统各县区基层社扩大服务领域:分值5分,得5分。在推动基层社服务领域拓展方面质量达标。
②做好供销社综合改革人员培训、开展基层社恢复建设、业务拓展等工作督导和综合宣传报道:分值5分,得4分。人员培训频次相对较少。
③发展社属企业,培育农产品流通主体,创新流通方式:分值5分,得5分。在社属企业发展和流通创新方面质量符合预期。
时效指标(5分,得分4分):推进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社属企业运行机制等创新:分值5分,得分4分。在创新工作推进的时间进度上稍有延迟,创新工作开展方法较为单一。
成本指标(10分,得分10分),其中:
①开展指导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差旅费:分值5分,得分5分。差旅费控制方面符合预算和预期。
②宣传报道、人员培训、宣传资料印制,扶持农业产业发展、基层社恢复,开展验收督导、审计、绩效评价等工作费用:分值5分,得分5分。各项工作费用的支出管理上较为合理,没有超出预期成本。
经济效益(10分,得分9分):全面恢复乡镇供销社,健全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功能,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村集体经济增收:分值10分,得分9分。在经济效益的某些具体量化指标上(如农民增收幅度、村集体经济增收额度等)未完全达到预期理想状态,但整体取得较好成效。
社会效益(10分,得分9分):承担公益性服务工作,促进农业发展,推进组织体制、服务模式、治理机制创新:分值10分,得分9分。在促进农业体制发展上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在公益性服务项目上仍有提升空间。
可持续影响(10分,得分9分):把供销社建成党委、政府抓得住、用得上、信得过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真正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分值10分,得分9分。可持续发展和影响力建设方面成果良好,但在长期目标的部分维度上有待进一步细化。
满意度指标(10分,得分10分),其中:
服务对象满意:分值10分,得分10分。服务对象对供销社相关工作满意度达到98%,工作成效得到高度认可。
总体来看,本项目在产出方面完成度较高,效益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服务对象满意度优秀。但在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效益指标的部分三级指标上仍有细微的提升空间。
2.预算管理。(21分,得分18分)
(1)预算编制质量方面(4分,得分3分):在预算编制中注重与年度工作计划衔接,采用“零基预算+项目库滚动管理”模式,基本实现业务需求与资金安排的匹配,但科学性与前瞻性细化程度不够。
(2)单位收入统筹方面:市供销社为财政全额保障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实行“政企分开、双线运行”机制,单位收入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事业经营收入、非财政拨款收入等其他收入,财政拨款依赖度100%。
(3)支出执行进度方面(8分,得分7分):1至6月预算执行率94%,1至10月预算执行率99%,全年支出执行率为100%,项目支出执行进度符合标准流程,执行节奏均衡,不存在前紧后松现象,但年初因事务繁忙导致的支付延迟仍有提升空间。
(4)预算年终结余方面(4分,得分3分):2024年末无结余资金与执行延迟资金,基本实现年度预算平衡。
(5)严控一般性支出方面(5分,得分5分):“三公”经费同比下降超过100%,主要原因为2024年无出国出境预算支出,其余费用项较去年同期均保持稳定。
3.财务管理。(10分,得分10分)
(1)财务管理制度方面(4分,得分4分):已建立《财务制度》《内部控制手册》覆盖收支、资产等6大模块,采购报销环节不存在“先支后审”现象,财务运行规范,执行落实有力。
(2)财务岗位设置方面(2分,得分2分):实行“AB岗+轮岗”机制,明确职责权限,关键岗位分离率达100%,财务岗位设置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
(3)资金使用规范方面(4分,得分4分):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实时预警及“红黄蓝”预警机制动态监控资金流向,未出现警告提示,资金支付合规率100%。
    4.资产管理。(9分,得分7.8分)
(1)人均资产变化率方面(3分,得分3分):2024年未新增购置设施设备,人均资产占有较上年持平,因固定资产折旧,部门人员资产变化率X较去年同期减少,为-5.10%,小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N(-5.13%),依说明X≤N得1.5分;部门人均资产增长率为X,同期市级财政收入增长率N(15.24%),依说明N≥0,则X≤0,得1.5分。
(2)资产利用率方面(3分,得分1.8分):资产配备符合单位职工所需实际,无溢出资产,通用设备平时使用率为95%,部门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45.17%,得0.9分;家具超最低年限资产利用率10.50%,得0.9分。
(3)资产盘活率方面(3分,得分3分):不存在闲置资产,机关名下无资产。部门闲置资产变化率为0%。
    5.采购管理。(6分,得分6分)
    全年无政府采购事项,未进行政府采购。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2024年常年项目7个,涉及预算总金额9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阶段(含一次性)项目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2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12分,得分11分)。部门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匹配,但目标设置前瞻性及科学性仍需加强;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得以量化、与预算相匹配,但细化程度仍有提升空间;部门预算项目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了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12分,得分10分)。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部门预算项目适时对应调整了措施,但受限于项目实行,调整措施力度仍有提升空间;部门预算资金执行完成率100%,项目预算预算结余率均为0%。
    3.目标实现。(11分,得分9分)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率100%;所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均小于30%;指标完成率100%,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较好完成。
2024年度,市供销社较好地完成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常年项目、阶段项目。不存在债券资金、未进行政府购买服务。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整体部署,在省供销社的指导下,坚持为“三农”服务宗旨,加强各项资金在实施过程中的管理。预算批复后,市社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全面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实施全过程,财务审计与资产管理科组织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管理,对财政预算资金专款专用,账目清晰明了。积极主动配合资金项目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监督检查,在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截留、挪用、改变资金用途等违规事件,资金预算申报与实际支出相符合,合法合规,做到对口使用资金。进一步增强理性理财、科学理财、规范理财的责任意识,所有投入资金使用目标明确。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工作任务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有效加快了各项工作进程。在实施过程中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积极指导全市供销系统积极投入“三农”服务工作,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促进了产业发展,推动了巴中市农村经济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市供销社按照关键时间节点依照公开要求适时于门户网站专栏公开了2024年度预算及决算相关情况。针对在各类巡查检查中所发现反馈的问题,专门实施了严格的整治措施,确保所有问题得到彻底整改和有效的落实。
    四、2024年财政重点评价或部门自评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问题表现:抽查发现,市供销社干部职工到县区出差下乡,交通费用报销未执行城际间农村公共交通票价标准,交通费报销标准执行不一,且报销票据均为定额手撕连号发票,存在差旅审批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提升法纪意识。全面清查机关定额手撕连号发票情况,申报人深刻剖析原因,市社党组进行通报,并责令其在职工会上作检视发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巴中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巴财〔2014〕17号)、《市财政、市审计局关于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巴财〔2024〕239号)等文件进行再学习、再领会,不断提升法纪意识。二是健全制度管理。修订完善财务管理等10个机关运行制度,指导直属企业参照国有企业管理办法健全内控制度5个,切实做到举一反三,预防为先。抓好源头治理,加强机关、企业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开展(参加)财务人员培训2次,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三是规范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坚持“先审批、后出差”原则,明确时间、地点、天数,根据市交通局统一拟定的主城区到各县区、各乡镇交通费标准,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据实报销。四是加大审核力度。建立差旅费报销明细台账,每半年1次定期内部“晒账”。申报人对所有支出票据的真实性承担直接责任,财务人员对支出票据的真实性承担审核责任,及时接受内外监督与审计。反馈问题以来,启动对市供投集团、市巴食巴适公司等3个市属企业的全面审计,切实筑牢财经纪律底线。
    (二)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问题表现:抽查发现,市供销社机关在2023、2024年期间,县区供销部门及市属供销企业到市供销社机关参加全省视频工作会议,会后超过工作餐用餐标准参照公务接待标准安排会议用餐。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严明标尺。严格落实《巴中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巴委办〔2014〕6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一、二、三类会议标准控制开支范围。二是坚持严格管理。建立主要领导事前审批制度,未经审批的一概不予以报销,根据来访人员身份、公务活动内容等因素,合理确定接待标准和方式。财务报销做到“五单”(公函、接待清单、原始菜单、刷卡小票、正式发票)合一,严格餐费报销流程,实行一事一结。三是坚持严于律己。机关领导干部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坚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减少陪同人数,严控用餐人数,严限用餐标准,实事求是做好接待工作。主要领导公开承诺“不在企业报销一分钱费用,不让企业承担任何政务接待费用。”四是坚持严实并举。区分好政务接待与商务接待区别,指导社有企业在“热情周到、厉行节约”原则下做好客商接待工作。坚持“四不两直”开展工作,到县区社、乡镇、村,认真落实就餐扫码制度,凭扫码依据报销差旅费。五是坚持严格监督。财务审计与资产管理科积极配合巡察、财政、审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治。将公务接待纳入政务公开范围,接受监事会监督、社会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反馈问题以来,召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1次,业务座谈会2次,机关及下属企业开展政务接待和商务接待,均按照用餐标准从严把握。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通过开展2025年度部门整体绩效支出自评工作,市供销社在预算执行使用中不存在超预算、超项目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资金专用于指导和推进“三农”服务相关工作开展,做到了专款专用。费用支付报销、信息公开、内部审计制度等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九项规定和相关财务规定。预算控制严格,能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资金用途合理分配、统筹安排。在预算资金管理和实施中合法合规,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好,达到了预期的效益目标。综合自评得分为89.62分,主要扣分项在绩效管理创新及工作推动创新、绩效目标设置等方面存在差距,有关绩效指标细节设置仍需优化;部门资产超最低年限使用效益不高;
    (二)存在问题。尽管已取得较好成绩,但在绩效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推进创新方面仍需加大力度;资产管理制度亟待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还需持续加强。
    (三)改进建议。一是在绩效管理制度、工作推进及结果应用方面进行创新,指导各县区基层社拓展服务范围,积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加强供销社基层组织属性,承担公益性服务工作,通过专业合作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等载体,推动基层组织体制和服务模式的创新。二是持续优化资产管理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以不断强化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三是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与必要性进行深入调研。在事前阶段,注重绩效目标的设定,确保年度目标与预算的匹配性;在事后阶段,注重重点评价,全面评估项目决策、管理、产出、效益情况,力求在各环节抓住重点、简明高效,确保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贯穿始终。
 
 
 

巴中市供销合作社
2025年5月19日

 
 
 
 
 
 
 
 
 
 
 
附件2
巴中市有害垃圾收运贮处体系建设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资金申报依据。根据巴中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巴中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函〔2020〕21号)、巴中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级责任清单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巴分类办〔2022〕1号)以及高鹏凌市长在2022年4月13日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求市供销社负责建设巴中市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和有害垃圾收运贮处体系。
2.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市供销社主要负责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做好“有害垃圾收运贮处”项目资料准备和申报工作;负责审核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资料是否真实、是否符合资金申报规范;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资金支持方向和指引,制定专项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报财政部门协调资金拨付;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调整等。市中心城区有害垃圾收运贮具体业务由市供销社授权巴中市锦元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负责开展。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巴中市有害垃圾收运贮处体系营运经费专门用于巴中中心城区有害垃圾收集、转运、贮存、处置工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经高鹏凌市长、李本勇常务副市长和于新颜副市长签批,市财政局出具了《巴中市财政局关于解决市供销社有害垃圾收运贮处体系运营经费建议意见的报告》(巴财〔2024〕265号),2025年1月,有害垃圾收运贮处运行经费74.94万元已批准并拨付到位。市供销社及时将74.94万元经费全额拨付到实施主体巴中市锦元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主要保障中心城区有害垃圾收运贮处正常营运所需。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资金的实施,保障巴中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有害垃圾收运贮处体系正常运行及效果。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重点评价有害垃圾贮存中心规范性营运情况,有害垃圾收运贮处各环节运行情况以及全过程资金支出使用情况。
(三)评价选点
评价地址为有害垃圾贮存中心,由市供销社和实施主体组织评价专班,赴现场进行绩效评价。
(四)评价方法
根据巴中市有害垃圾收运贮处体系运行特点和预设的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进行。
(五)评价组织
市供销社专门组织分管领导、财务审计科和实施主体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评价组对项目采取实地勘察、调取查看实施资料等形式进行。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围绕有害垃圾收运贮处体系正常运行为目标,保证项目资金投向符合项目目标,专款专用。
2.项目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分配监管资金、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3.项目实施。有害垃圾收运贮处体系已于2022年10月全面建成并投入营运,2022年10月-2024年12月按时按量完成目标任务。
4.项目结果。经市供销社、巴州区环保局现场考察认为符合有害垃圾贮存中心运行规范,各环节运行正常,资金使用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规定。2022年10月-2024年12月共计收集、转运、贮存各类有害垃圾3823公斤。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有害垃圾专项预算项目已全面建成并及时投入营运,专项资金已按照使用范围和额度支付完毕,支持和保证了有害垃圾收运贮处各环节正常运转,完善了巴中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中有害垃圾收运贮处设施和营运。
1.产业发展。巴中市有害垃圾收运贮处体系的建成完善了巴中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中有害垃圾收运贮处设施,符合且满足有害垃圾各环节正常运转相关要求。
2.民生保障。通过有害垃圾收运贮处体系建设,对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起到了关键作用,使生活垃圾中的不利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得到妥善处理,减少了威胁人体健康的隐患,更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3.基础设施。有害垃圾贮存中心是城市必须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建成有效促进了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满足和保证了城市正常运转。
4.行政运转。通过市供销社、区环保局实地考察,实施项目能满足有害垃圾各环节正常有效的运转,符合有害垃圾收运贮处各环节的规范性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有害垃圾收运贮处项目有其特点,该项目的正常营运能满足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中有害垃圾营运个性化要求。
四、评价结论
该项目有效完善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正常营运,为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起关键作用,使生活垃圾中的不利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得到妥善处理,减少了威胁人体健康的隐患,更为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社会满意度评价为98%。
五、存在主要问题
巴中市有害垃圾贮存中心系临时设施,只能满足短期需要。生活垃圾分类前端部完善,导致有害垃圾投放量和回收量较少,与城市人口和垃圾产生量严重不匹配。由于运行经费是补助资金,资金缺口较大,长期将无法维持有害垃圾收运贮处体系的正常运转。
六、改进建议
建议增大资金支持力度,行政执法局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做到应分净分,应收净收。尽快启动永久“巴中市有害垃圾贮存中心”建设。
 
 
 

                                巴中市供销合作社
                                2025年5月9日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10001市供销社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ef14eb416152d3d4cc1665fa48c825c1.xlsx (81.24 KB)
510001市供销社2024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60ea3d62130ba76e2281474ebb3bbd35.xls (130.00 KB)

 

(责任编辑:刘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