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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供销合作社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文章来源:财务审计科  发布时间:2024-06-12

市财政局:

  根据《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巴财监绩〔2024〕2号)文件要求,市供销社及时安排部署,认真开展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市供销合作社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设办公室、综合业务科、社务指导科、财务审计科、资产管理办公室、人事科和信访科,辖资产管理中心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和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发展。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担政府化肥储备任务,指导全市供销社做好化肥、农药、农膜等生产资料的供应服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全市系统实施现代流通市场网络体系建设,努力发展五大传统骨干业务,加强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新型流通企业的发展,推进农村流通服务现代化。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和经纪人队伍建设,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三农”服务工作。指导全市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展联合合作。协调与政府相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指导和督促全系统社有企业加强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组织社有资产经营和绩效考评。维护供销社合法权益。对相关行业和业务范围内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积极参与对外合作,密切经济、技术交流活动。承办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有人数37人,其中:退休人员13人;年末在职在编实有24人,较去年新增1人,原因为安置退伍军人1人。在职在编24人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6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人员8人。在职在编人员中,正处级领导干部2人,二级调研员1人,副处级领导干部3人,四级调研员2人,科级人数12人,科级以下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3年度市财政局下达预算内收入788.39万元,比上年预算收入681.68万元增加106.71万元,增加15.65%,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预算增加等。

  按照功能科目分类预算收入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功能科目2080505)预算收入43.9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功能科目2101101)预算收入12.7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功能科目2101102)预算收入4.8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功能科目2101103)预算收入2.7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功能科目2101199)预算收入2.89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功能科目2129999)预算收入70.00万元;行政运行(功能科目2160201)预算收入323.7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功能科目2160202)预算收入201.39万元;事业运行(功能科目2160250)预算收入89.98万元;住房公积金(功能科目2210201)预算收入36.1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3年支出788.39万元,比上年支出781.68万元增加6.71万元,增长0.85%。支出增加主要是增人增资及社会保障缴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预算增加、年末没有资金结转到下年等原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功能科目2080505)支出43.97万元,支出占预算收入的100%;行政单位医疗(功能科目2101101)支出12.74万元,支出占预算收入的100%;事业单位医疗(功能科目2101102)支出4.82万元,支出占预算收入的100%;公务员医疗补助(功能科目2101103)支出2.74万元,支出占预算收入的10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功能科目2101199)支出2.89万元,支出占预算收入的100%;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功能科目2129999)支出70.00万元,支出占预算收入的100%;行政运行(功能科目2160201)支出323.70万元,支出占预算收入的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功能科目2160202)支出201.39万元,支出占预算收入的100%;事业运行(功能科目2160250)支出89.98万元,支出占预算收入的100%;住房公积金(功能科目2210201)支出36.18万元,支出占预算收入的100%。
      部门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情况。市供销社在2023年度全省供销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获评一等次,基层组织建设、企业发展、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等6个单项工作被评为全省供销系统先进单位。其中部门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支出及绩效情况如下:

      1.供销综合改革工作经费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计划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面指导各区县供销社扩大服务领域,逐步全面恢复基层社,完善为“三农”服务功能;强化供销社基层组织属性,按照合作制原则推进全面改革,承担公益性服务工作,以专业合作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为载体,推进基层组织体制和服务模式创新;大力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积极推动基层社提质增效;推广“三社”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经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加快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业社会化、农村流通中重要作用。市社在全省率先将《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纳入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在巴中日报、无线巴中等主流媒体进行宣贯多次。全市3个单位开展第一批“政务服务+供销”试点,积极探索便民服务中心(站)、供销社网点服务功能叠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2.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经费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计划完成预算的100%。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省市各级政府、各级供销社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强化农产品流通,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本年共组织社有企业参加农洽会等展会15次,举办农产品采摘节7次;申报四川“天府乡村”公益品牌143个,并入驻“832”平台销售,全年销售额超1.1亿元,居全省系统第三;赴金华市、内江市供销社考察学习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向“金龙好好”、义乌“百县万品”等平台推送农产品,实现销售额超200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充分发挥全市供销社服务“三农”职责,有力指导各县区抓好农产品收购、运输、销售等为农服务工作,搭建巴中优质农产品走向大市场的桥梁,助力脱贫攻坚。

      3.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工作经费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计划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有力地指导全市系统开展农资储备、供应和市场监管工作,从严压实社有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动,全力护航农业生产。培育巴州区百合农机植保专合社、恩阳区禄宏农业服务公司等2个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品牌,进一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净化农资市场,保障农资供给储备,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全年销售化肥20万余吨、农药1000余吨、三膜逾500吨,农资销售服务社会认可度进一步提高。

      4.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经费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计划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以创新机制促进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指导领办全市供销社系统农民专业合社260余个;进一步夯实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服务能力,提升资金互助社监管服务能力,促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康发展;深入实施“基层社示范社建设工程”,新培育创建平梁镇、白庙乡等基层供销社示范社10个,新建成南江县大河镇、通江民胜镇等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5个,通江县胜合果蔬专合社、恩阳区金儒油用牡丹专合社入选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5.“三社融合”工作经费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计划完成预算的100%。积极组建以服务“农技、农机、农资、农事、农基”为主的五支队伍,开展农资配送、农技指导、农机耕作、统防统治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利用现代农业技术,开展农业生产和社会化服务建立利益分配机制,激发参与者的主动性、激情与热情;通过股份合作、按股分红,夯实和巩固合作基础,提高社员参与意愿。通过项目实施,基层供销社与村集体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开展组织融合、经营融合、服务融合,实现“三赢”。

      6.办公用房租赁费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计划完成预算的100%。2011年办公楼拆除后,经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租赁办公地点办公。通过项目实施,维护正常办公秩序,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实保障。

      7.直属企业医保养保补助资金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95.89万元,执行数为95.89万元,计划完成预算的100%,其中:45万用于解决惠农公司在职及下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费用;50.89万元用于缴纳历欠医保局医疗保险费用等。通过项目实施,群众满意度大于90%,及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企业正向发展,不断提升社会服务功能。

      8.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7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计划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由供销社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统一规划的全市有害垃圾收集、储运、处置体系建设。购置“五防处理”设备,对城乡可回收垃圾进行无害处理,促进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双提升。
      9.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物体系建设工作经费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计划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9〕69号)、《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巴中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巴府办函〔2020〕21号)、高鹏凌市长在巴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讲话、《关于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级责任清单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巴分类办〔2022〕1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创全国文明城市、建美丽幸福巴中”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加快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可回收物体系,促进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效率。在光辉乡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巴中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分拣中心、收运及贮存全市有害垃圾1个,在巴州区、恩阳区、巴中经开区建设标准化生活垃圾可回收物网点30个。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制定了《2023年市供销社工作要点》、《巴中市供销合作社制度汇编》、《巴中市供销合作社党委会议事规则》、《巴中市供销合作社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办法》、《巴中市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巴中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工作规则》、《巴中市供销合作社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巴中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组成成员及工作职责》、《巴中市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例会制度》、《巴中市供销社市级社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等,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定期学习财经法规、新预算法及其相关财务制度,将厉行节约的各项措施更加细化、具体化,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整体部署,在省供销社的指导下,坚持为“三农”服务宗旨,加强各项资金在实施过程中的管理。预算批复后,市社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全面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实施全过程,财务审计科组织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管理,对财政预算资金专款专用,账目清晰明了。积极主动配合资金项目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监督检查,在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截留、挪用、改变资金用途等违规事件,资金预算申报与实际支出相符合,合法合规,做到对口使用资金。进一步增强理性理财、科学理财、规范理财的责任意识,所有投入资金使用目标明确。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工作任务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有效加快了各项工作进程。在实施过程中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积极指导全市供销系统积极投入“三农”服务工作,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促进了产业发展,推动了巴中市农村经济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综合管理情况。根据预算安排,结合市供销社工作基本职能,严格按照预算法规规范、合理、科学编制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支出过程中严格按照财经制度要求安排资金支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规范,账务核算准确,做到了账账、账表、账实相符。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2.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支出1万元,公务接待(包括商务接待)约12批次,人员约100人次;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个,1人/次,费用支出1.13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三公”经费支出1.03万元,增加1.1万元,增加106.79%;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03万元,减少2.9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1.1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人民政府安排,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第二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等业务工作,产生因公出国(境)1.13万元,上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底没有公务用车车辆。国有资产取得及时登记入账,不存在违规购置资产,擅自处置资产、对外投资等情况,制定了《巴中市供销合作社市级社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社有资产监管。严格按照票据管理相关规定加强管理,无转让、出借票据,无擅自销毁票据、代开票据、串用或混用票据情况,杜绝伪造、变更票据等问题。机关的重大资金收支实行集体研究决定,由财务审计科统一办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管理印章、票证和现金;经办人员当月费用及时向出纳报账;出纳按月向会计报账,现金余额不得超过有关规定;坚持所有开支项目严格按预算控制。定期召开职工工作例会,对机关公务活动重大开支、“三公经费”支出和资金使用、公务卡使用等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在预算下达后20天内向社会公开预算情况,决算报告经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开上年度支出决算情况。年中接受了财政等部门的常规性检查,没有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2023年,市财政局针对市供销社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出具的《巴中市供销合作社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综合得分91.7分,等级为优秀,我们根据评价结果,对绩效目标合理性、基础工作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应用及绩效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成绩进行了总结。针对“内控制度完善完整程度、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个性化程度及精准程度、绩效评价描述准确及实施程度”等方面存在不足,逐一梳理存在的问题,制定问题整改台账,明确了问题整改措施,扎实有效开展了整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市供销社没有政府性债务,没有申报和预算政府采购。

      (四)综合绩效情况

      1.强化党建引领,提升系统工作效能。一是主题教育稳步开展。开展理论学习,举办领导干部专题读书班1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38份,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4次、班子成员讲党课5次。深入调查研究,领导干部围绕确定的主课题,认领重点解决问题5个,开展专题调研10次,发现问题15个,研究制定解决措施39条。落实“四下基层”要求,领导干部带队赴基层调研、办公等12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6个,化解信访积案2个。突出检视整改,从“化解重大风险”“全面从严治党”两个方面查摆2个问题,全面完成整改。做实成果巩固,制定《巴中市供销合作社推动发展密切联系群众制度》等制度7个。意识形态领域全面筑牢。建立信息审核发布及新媒体管理制度3个,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2次,党组(扩大)会集中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28次,进一步筑牢干部职工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组织机构建设有力有序。优化党支部组织结构,调整设立直属企业第一、第二党支部,新建阵地1个。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期完成机关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开展党支部集中学习30次、党员志愿服务16次。

      2.聚焦主责主业,扛牢为农服务担当。一是深化综合改革有新举措。在全省率先将《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纳入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并通过在主流媒体刊发原文、解读推送和印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强《条例》的宣传贯彻。20个县级社有企业完成三项制度改革,22个企业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各县(区)供销社均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确定3个单位开展第一批“政务服务+供销”试点,探索便民服务中心(站)、供销社网点服务功能叠加。基层组织建设有新进展。培育创建基层供销社示范社10个,改造提升中心镇供销社5个,建成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5个。建成“三社”融合发展村12个,通江县供销社“三社”融合经验被《人民日报》宣传报道。为农服务能力有新提升。助力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建设,全年开展土地全程托管7.7万亩次,土地服务超20万亩(次)。新(改)建农资连锁店及庄稼医院10个,生产调运销售农业生产资料20余万吨。组织社属企业参加农洽会等展会15次,组织举办农产品采摘节7次,有效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培育“岳家翰林秘酿系列白酒”等自有品牌10余种,包装打造升级巴元素农特文旅产品13个,申报四川“天府乡村”公益品牌120余个,并入驻“832”平台销售,全年销售额超1.1亿元,居全省系统第三。推动东西部协作及省内对口帮扶,赴金华市、内江市供销社考察学习并签订推动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在金华建成巴中农特产品展销区1个,向“金龙好好”、义乌“百县万品”等平台推动农产品,实现销售额超2000万元。社有企业发展有新突破。指导市供销投资集团培育巴山肉牛、水产渔业、“巴食巴适”产品展销、林业经济等特色优势产业,建成一级子公司6家,二级子公司3家,资产总额达1.8亿元,全年生产总值超2亿元。2023年,市供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供投水产有限公司获评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

      3.围绕中心大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一是致力发展巴山肉牛优势大品种产业。全面助力巴中市“2+1”优势大品种计划,控股四川空山牛业有限公司,屠宰牛只从30头/月增长至150头/月。在市域内铺设巴山肉牛线下门店8家、现切牛肉粉馆2家;在成都建成巴山肉牛集散中心、冷链配送和分割车间,铺设线下门店5家,巴山肉牛销售渠道不断拓展。管住用好擦亮“巴食巴适”区域公用品牌。依法依规收缴市巴食巴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股份。举行“巴食巴适”公用品牌集中推广暨2023榜单发布活动,在第四届秦巴农洽会中设计发放“巴食巴适”产品盲盒3万个。赴澳门、杭州、金华等地开展推介交流5次。入驻“832”平台,建强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等官方宣传矩阵,开发“礼好巴中”等特色文旅产品3款。积极投身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物利用工作。承担巴中主城区(含经开区、恩阳区)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运贮处体系建设任务。完成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的立项、审批程序,项目建成预计年经营额达5亿元,实现利润约3000万元。

      4.争取各方支持,凝聚行业发展合力。一是党政重视程度增强。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领导先后调研市供销社工作10次,对供销社工作作出书面批示6次。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快建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任务清单》。市政府将“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纳入2023年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拨付有毒有害垃圾收运贮处体系建设等工作经费180余万元;将供销社工作纳入市委副书记和分管副市长2023年督办民生实事事项。主管部门政策有力。争取全国总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7.62万亩。推荐21个供销社服务主体加入四川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平昌县入选全省首批15个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试点县项目。争取中省资金1161万元,较2022年增长2倍以上。市级单位积极支持。争取到市农业局、市乡村振兴局分配2023年国务院促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激励项目资金1000万元。争取市商务局、市工行支持,建成全市农产品线上交易平台“巴适GO”,打造全市消费扩容新引擎。

      5.全面从严治社,强化自身能力建设。一是监事会职能全面发挥。全市35个基层供销社增配监事会主任(监事),市供销投资集团及6家子公司均配备监事会主席(监事)。制定完善《监事会工作规则》等制度6项,指导各县(区)社监事会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办法》等制度。对市社理事会提出工作建议5条,对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开展专项督查3次、专题调研2次。2023年12月,市社监事会在全省供销社系统监事会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深化。全面完成五届市委第二轮常规巡察、上年度党建述职评议及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修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等13个制度,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深刻汲取省、市、县供销社系统典型违纪案例教训,启动以案促改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2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5次。指导市供投集团出台内部管理制度22个,竞争性选聘子公司职工80余人,以案促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推荐1名35岁科级干部进入党组班子,优选1名军转干部到市社机关。全年晋升职级1人、职务1人,1名县处级干部赴重庆北碚挂职学习。开展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干部作风持续向好。底线工作全面坚守。全年开展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工作督导6次,印发相关文件12个,配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0次,全市系统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暨民生诉求“大起底”等工作,守牢法治信访底线。开展集中入户帮扶工作4次,补助大岭村产业发展资金2万元,为村集体争取到1000亩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与平昌县江口醇小角楼公司合作种植200亩红高粱,守牢规模性返贫底线。

  四、评价结论

  通过开展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支出自评工作,市供销社在预算执行使用中不存在超预算、超项目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资金专用于指导和推进“三农”服务相关工作开展,做到了专款专用。费用支付报销、信息公开、内部审计制度等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九项规定和相关财务规定。预算控制严格,能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资金用途合理分配、统筹安排。在预算资金管理和实施中合法合规,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好,达到了预期的效益目标。综合自评得分为95分,主要扣分项在绩效管理创新及工作推动创新等方面存在差距。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在绩效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推进创新方面做得还不够;资产管理制度需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需不断加强。

      (二)改进建议。在绩效管理制度、工作推进和结果应用上努力创新,指导各县区基层社扩大服务领域,积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强化供销社基层组织属性,承担公益性服务工作,实现以专业合作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为载体,推进基层组织体制和服务模式创新。持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不断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事前抓绩效目标,注重年度目标和预算的匹配性;事后抓重点评价,在绩效评价环节全面评价项目决策、管理、产出、效益情况,力求各环节抓住重点、简明高效,将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贯穿始终。

2024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023年巴中市供销合作社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巴中市供销合作社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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