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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残联等部门联合印发意见 以党建带残建 深入推进“巴山红·残心暖”

文章来源:巴中日报  发布时间:2025-02-27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巴山红·残心暖”党建带残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从建立共管共育机制、科学运行机制、评估反馈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等四个方面着手,充分发挥基层残联组织作用,推动各项涉残工作落地见效,努力实现“让群众满意”目标。

  《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共管共育机制,更好发挥基层残联组织作用。首先要优化残联干部选配,建立基层残联干部动态调整机制,为县(区)培养更多高素质残联干部队伍;同时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干部日常管理,建立基层残联干部常态化培训机制和基层残联干部管理协作机制,教育、引导残联干部系统学理论、分类研政策、务实转作风、对标抓落实。此外,还要强化残联干部担当作为,构建知责、明责、履责、尽责链条,全面推行残疾人工作权责清单制,推动残联工作向下推进、向每位个体延伸细化。

  在建立科学运行机制方面,《实施意见》从强化基层党建引领、压实县级残联主责、夯实乡镇残联基础、加强村级组织协作四个方面作了安排。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务实推进基层党建带残建工作;各县(区)残联要系统研究谋划残疾人工作,切实履行好“代表、管理、服务”职责,不断提升基层残联组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乡镇(街道)残联要务实抓好村(社区)残协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质量,畅通服务残疾人“最后一公里”;村(社区)党组织要利用“助残日”“残疾人预防日”等时间节点开展走访座谈、探视慰问等活动,听取残疾人意见和建议,维护其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

  为努力实现“让群众满意”这个目标,《实施意见》明确各县(区)要建立县乡村三级残联工作评估复盘机制, 了解掌握残疾人康复服务、教育就业、残疾人证件核发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促进残疾人业务办理和服务保障提质增效。要认真倾听群众反馈和接受干群监督,各县(区)残联要主动争取“两代表一委员”调研视察残疾人工作,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不断提升社会满意度;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和各级残联要下沉一线、进村入户,持续深化“温暖万家行”、困难重度残疾人“结对帮扶”等活动,切实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此外,针对残疾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县(区)残联要深入剖析,督促、指导有关基层党组织和残联组织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改到位、见实效。

  最后,《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注重激励关怀、培育先进典型,各县(区)残联要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走访慰问困难残疾人工作者,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加大先进典型挖掘培育、评选推荐、宣传报道力度,培树一批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介感恩奋进、拼搏实干的优秀残联干部和优秀残疾人。同时,要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常态开展干部谈心谈话,加强警示教育和风腐防范,依规依纪处理损害残疾人利益的贪腐行为。(曾洲 余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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