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是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为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我市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冬春救助工作。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冬春救助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地实际下发工作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以扎实严谨的作风和全面细致的部署,推动冬春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在规范救助流程上,我市严格执行“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全链条闭环审批程序,依托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对救助对象开展精准核查核验,确保认定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针对本年度遭受干旱、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的群众,对前期建立的救助台账进行再核实、再完善,全面摸清全市冬春期间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在逐一核实完善受灾群众信息后,同步录入国家灾害信息报送系统并完成上报。经摸排,确定今冬明春因灾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的群众196881户569051人。
市应急局自然灾害救援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发放,该局会同财政部门建立救助资金发放“绿色通道”,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高效推进资金申报工作,并于2025年11月4日完成资金申报工作。同时,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对资金发放全流程实行跟踪督导、闭环管理,力争在2026年1月31日前将救助资金全部足额发放到位,确保每一位受灾群众都能温暖过冬。(巴中融媒记者 李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