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巴中市地方性法规司法适用工作座谈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映出席并讲话。
李映在讲话中指出,地方性法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环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一总抓手,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提升法律工作者的法律素养,为法治体系的完善和有效运行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他强调,推进地方性法规司法适用,必须将立法、普法、用法有机统一。要立足实际、科学立法,广泛征集立法建议和论证立法项目,增强立法的民主性与科学性,确保地方性法规接地气、可执行。要创新形式、深入普法,加强对地方性法规的宣传解读,提升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要严格用法,推动在司法裁判、行政执法、纠纷化解中积极、准确适用地方性法规,真正让法律用起来、“活”起来。
会议学习了《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通报了我市地方性法规司法适用的相关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红梅、党组成员郑葆炀参加。(赵越 巴中融媒记者 姜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