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巴中市供销合作社概况
第二部分巴中市供销合作社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附件件巴中市供销合作社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市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7.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巴中市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巴中市供销合作社
1.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研究制订合作经济的发展规划。
2.指导服务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3.承接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农副产品的经营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参与组织、储备、调运有关救灾物资的工作。
4.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扶持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建议,了解、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5.指导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6.指导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调成员社关系,增强联合社的服务功能,完善基层社管理制度,发展农民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和消费、金融、土地托管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参与乡村治理,密切与农民的联系。
7.指导供销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增强服务功能,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新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农村合作金融、电子商务等业务,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助力乡村振兴,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8.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文化建设,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教育培训。
9.监督、管理和运营社有资产,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优化社有资本布局,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10.发挥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作用,参与、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技术交流与对外合作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巴中市供销合作社2024年重点工作
1.
推动《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和《关于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快建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任务清单》内容落地落实,指导平昌县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县项目建设。不断建立健全基层供销社“三会”制度,落实行业管理“双线运行”机制,推动全市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
2.
通过项目支持、村社共建、培育创建等形式,新建村级社10个,创建示范社10个,不断夯实乡镇有供销社、中心镇有综合性为农服务中心、建制村有综合服务社的为农服务体系。持续推动“三社”融合提质扩面,建设示范点5个,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
3.
发挥供销社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做好农资保价稳供,2024年生产调运销售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25万吨。做好土地全程或多环节托管服务,督促指导试点县(区)供销社按要求高质量完成第一批7.62万亩试点任务,全年托管土地8万亩以上,土地服务面积20万亩以上。指导各县(区)供销社积极申报第二批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
4.
加快市重项目绿色分拣中心建设进度,力争明年基本建成。加大招引力度,继续争取省农经集团、省老邻居公司等企业支持,在发展蓝莓、茶叶产业、县域流通体系建设、农产品销售及品牌打造等方面拓展合作领域,推动全市农业产业发展。
5.
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建立健全社有企业监督管理机制。指导市供投集团稳健发展,持续推动巴山肉牛产业拓展销售布局,健全市域内流通体系,尽快实现鹏凌市长提出的成都市场“1+20+100”的发展目标。加强“巴食巴适”品牌建设,搭建运营“巴适购”本土电商平台,持续推动“巴食巴适”系列产品上架“832”平台和申报“天府乡村”公益品牌,争取年销售额突破5000万元。
6.
持续擦亮“巴食巴适”农产品金字招牌,构建“区域公用品牌+重点企业自主品牌+重要农产品品牌”体系,积极组织“巴食巴适”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推荐“天府乡村”公益品牌实现100个以上;强化消费帮扶,包装打造升级巴元素农特文旅产品10个,帮助销售脱贫地区农副产品6000万元以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巴中市供销合作社2024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25人,供给车辆0辆。
巴中市供销合作社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二级事业单位1个:巴中市供销合作社资产管理中心。无其他事业单位。巴中市供销合作社核定人员编制数25人,在职职工总数 25人,其中:参公17人,事业、工勤人员8 人,在职职工人数较上年增加2人。离退休人员13人,下级单位没有单独预算。
主要包括: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1 |
巴中市供销合作社(含巴中市供销合作社资产管理中心) |
第二部分巴中市供销合作社2024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巴中市供销合作社2024年部门预算已经巴中市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巴中市供销合作社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巴中市供销合作社2024年收支总预算622.37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5.0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数较上年增加2人,职工职级职务正常晋升,人员工资、津补贴、绩效、人员公用经费和社会保障缴费等预算指标相应增加。
(详见附件1)
收入预算情况
(一)
收入预算总额622.3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75.04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2.37万元,占总收入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转移性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上年结转0万元,占总收入0%。
(详见附件1-1)
支出预算情况
(二)
支出预算总额622.37万元,比2023年增加75.04万元,增加13.71%,其中:
基本支出508.43万元,占总支出81.69%;
项目支出113.94万元,占总支出18.31%。
(详见附件1-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22.37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5.04万元,增加13.71%,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数较上年增加2人,职工职级职务正常晋升,人员工资、津补贴、绩效、人员公用经费和社会保障缴费等预算指标相应增加。
收入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2.3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事业收入0万元;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转移性收入0万元;
无其他收入。
支出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预算的7.69%;
卫生健康支出26.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预算的4.22%;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12.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预算的82.32%;
住房保障支出35.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预算的5.77%。
(详见附件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2.3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75.0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数较上年增加2人,职工职级职务正常晋升,人员工资、津补贴、绩效、人员公用经费和社会保障缴费等预算指标相应增加。
(详见附件3)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6万元,占总支出7.69%;
卫生健康支出26.29万元,占总支出4.22%;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12.31万元,占总支出82.32%;
住房保障支出35.90万元,占总支出5.7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7.8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47.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7.8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26.2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6.2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项)13.7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5.5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9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5万元,共计26.29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参公及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512.31万元--商业流通事务(款)512.31万元--行政运行(商业)(项)304.52万元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商业)(项)105.70万元、事业运行(商业)(项)102.09万元,共计512.31万元,主要用于:市供销社开展日常工作、业务指导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等工资、津补贴及办公费、差旅费等各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35.90万元--住房改革支出(款)35.90万元--住房公积金(项)35.90万元,共计35.9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441.13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406.1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7.39万元,津贴补贴51.78万元,奖金74.17万元,绩效工资45.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7.8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8万元,工伤保险0.65万元,失业保险0.35万元,补充医保3.54万元,住房公积金35.90万元等。
(详见附件3至3-2)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02万元,其中:生活补助30.96万元,医疗费补助4.05万元,奖励金0.02万元。
(详见附件3至3-2)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67.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三)其他运转类及特定目标类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13.94万元,一是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23.94万元,其中:党建经费2.50万元、福利费3.1万元(行政2.23万元,事业0.87万元)、工会经费4.14万元(行政2.98万元,事业1.16万元)、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经费1万元、退休干部活动经费0.7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缴纳、福利费支出,开展党建、乡村振兴、退休职工慰问工作以及其他运转支出等。二是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90万元,其中: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工作经费1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工作经费10万元;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经费10万元;供销综合改革工作经费10万元;办公用房租赁费20万元;三社融合发展工作经费10万元;生活垃圾可回收物体系建设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供销社机关正常办公用房租赁,维护正常办公运转;指导全市系统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指导各县区抓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搞好农产品收购,运输、销售指导服务工作,搭建巴中优质农产品走向大市场的桥梁;指导全市系统开展农资储备、供应和市场监管工作,保障农资供给,打击假冒伪劣,净化农资市场;指导各县区逐步全面恢复基层社供销综合改革工作,促进三社融合进程,承担公益性服务工作职能,扶持产业发展,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物体系等。
(详见附件3至3-2)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预算时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节约支出减少预算,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意识。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详见附件3-3)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详见附件4)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详见附件5)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巴中市供销合作社下属巴中市供销合作社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及1家巴中市供销合作社资产管理中心事业单位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7.29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8.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预算标准降低等预算口径变化,预算指标相应减少等原因。
(二)
2024年没有政府采购安排的支出。
2024年没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安排的支出。
(三)
截至2023年底,巴中市供销合作社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原值30.75万元,累计折旧12.83万元,净值17.92万元。
截至2023年底,巴中市供销合作社及所属各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
截至2023年底,巴中市供销合作社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2024年未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巴中市供销合作社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7个,预算项目资金90万元;本年度无重点项目。
(详见附件6和附件7)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
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
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
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
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
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
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
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
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巴中市供销合作社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市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7.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巴中市供销合作社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